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基隆市
好聚不好散!基隆市一名21歲的許姓男大生,日前與賴姓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便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發洩「在妳迷茫時候,我陪你渡過,在我最需要妳時,卻丟下一句,你很沒用就離開,無所謂了,就當我每天嫖妓嫖了200多天吧!」
許男這則臉書公開PO文,還在下方留言處附上2人過往合照,賴女得知後,隨即將文章截圖,報警控告許男妨害名譽罪;許男到案後坦承有在臉書發文,但並沒有張貼賴女的照片,文章內容也不是在影射2人過往關係,只是抒發自己當時換工作,無所事事且渾噩過日子,否認有妨害名譽的意圖。
檢察官認為,許男的臉書PO文,有涉及暗批賴女等情緒性字眼,另外文中提及嫖妓、妓女一詞,已足以眨損賴女人格及社會價值,賴女翻拍臉書留言及照片便是證據,全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許男。(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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