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19:32

首例!揮拳阻罷免 里長遭判刑解職

王詩涵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寶山里里長廖振源,4年前在九合一選舉當天,對著投票所外,高舉罷免標語的人士揮拳,導致一名男子臉部受傷,里長辯稱不知道對方在連署罷免,但最高法院不採信,判刑4個月,還判褫奪公權1年,他不但立即解職,而且不能再參與今年的里長選舉,這也是司法首例。

穿著灰色上衣的男子,在投票所外被警方拉著,他情緒激動,一個不滿竟然還對前方一名年輕男子動粗,拍打他的手機害他眼鏡臉部都被拉扯導致受傷。

這是4年前發生的事,動手的男子是台中寶山里里長廖振源,他在上一屆九合一選舉當天,對著投票所外高舉罷免標語的人士揮拳,他坦承動粗,但向法官說不知道對方在連署罷免,最高法院不採信這樣的說詞,依強暴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罪,判他4個月以及褫奪公權1年。

最高法院這個判決,代表里長即刻要解職,而且年底的里長選舉,也不得參選,里民們很震驚,說完全不曉得這件事,還說里長為人好,但法官認為里長的行為,已經使在場推動罷免案的人士,自由與秩序受到影響,達到既遂程度,因此判定有罪,而這也是強暴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罪,有罪定讞個案的司法首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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