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第4條通過 同性可辦理結婚登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處理同婚專法,最關鍵的第四條「同性二人應向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已經表決,國民黨部分青壯立委挺身支持、部分民進黨區域立委未投票,最後以66票贊成、27票反對通過。立法院正對同性婚姻專法,進行逐條表決民進黨黨團以人數優勢通過民進黨黨團再修正版本,也已經通過最關鍵的第四條條文。同婚專法第四條通過同性可辦理結婚登記,人數優勢以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版闖關,開放投票不祭黨紀年輕藍委贊成同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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