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阻錄影? 離譜警將"再教育"

徐孟蘭 蕭鈺燁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頭份發生一件車禍,有民眾在現場拿手機錄影卻被警方阻止,員警說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能拍,也不能上傳到社群網站。但律師解釋,民眾只要不影響員警偵辦刑案、或不侵犯他人隱私,可以在公開場所錄影拍照蒐證自保,而警方事後也坦承錯誤!

新公布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被無限上綱嗎?!苗栗頭份發生一件車禍,有民眾在現場拿手機錄影,卻被警方阻止,員警說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能拍,也不能上傳到社群網站。律師說,偵查不公開是針對刑案的執法人員和相關人,不能洩漏案情內容,並不約束一般民眾。

一名機車騎士倒在馬路上,沒有生命跡象被緊急送醫,這場車禍是轎車和機車發生碰撞,旁邊有民眾拿手機記錄現場狀況,卻被員警阻止,員警要民眾不要拍,還要求不能上傳到社群網站,民眾覺得莫名其妙,一句偵查不公開,竟然不能在公開場合拍照錄影,律師表示,民眾只要不影響員警偵辦刑案、或不侵犯他人隱私,可以在公開場所錄音錄影拍照,蒐證自保,苗栗頭份警方也承認錯誤,員警誤解了「偵查不公開」的使用範圍,會再教育,避免再次引發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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