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結辯 王婉諭請求法官處極刑

華視新聞 劉奕君 劉俊男 台北報導  / 台北市

小燈泡命案歷經三年訴訟,更一審在高院進行結辯,檢察官認為凶手王景玉犯案當下,意識清楚,行為能力沒有問題,認為王景玉委任律師、不該用思覺失調症,當作辯護理由,而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今(24)日也出面懇求,認為目前現行制度無法教化,再犯風險高,懇求法院判處極刑。

小燈泡命案至今歷經三年訴訟,更一審在高院進行結辯,檢察官認為凶手王景玉犯案當下,意識清楚,行為能力沒有問題,認為王景玉委任律師不該用思覺失調症,當作辯護理由。

小燈泡媽媽 王婉諭說:「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汙辱,在我心底小燈泡的生命,絕對不會跟王先生的性命等價,而本案被告及其家屬,缺乏病識感,且對治療的態度消極,因此再度的發生的高危險的風險,絕非被害家屬所能夠忍受,所以我們請求法院,給予極刑的判決,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而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也出面說明,認為目前現行制度無法教化,再犯風險高,懇求法院判處極刑。

小燈泡媽媽 王婉諭說:「我們最想要的當然是,小燈泡從來沒有離開」。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紅腫的雙眼,不停流著淚,過了三年,傷痛一點都沒有減緩,每一次的開庭,對小燈泡的家人來說,都是再一次揭開傷疤,認為殺害女兒的凶手王景玉,再犯率太高再加上,現行的相關配套措施,無法矯正教化懇求法院判處極刑,避免更多無辜受害者。

王婉諭提到:「如果發生在小燈泡的生命,是可以用不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社會安全網能真正建立,或許這才會讓她,永遠活在我們大家的心中」。

而殺害小燈泡的凶手王景玉,面對媒體鏡頭不發一語,檢察官認為,他犯案計畫周全,當下意識清楚,避免造成社會恐慌,認為應該處以極刑,不該利用精神狀況不穩定,當做辯護理由。

高院將在下個月21號做出判決,但對這一個傷心的母親來說,都已經無法彌補傷痕,只希望未來,能夠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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