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盜財「非殘忍」 法官判無期徒刑

莊明憲 蔡長剛 樸星宇 報導  / 新竹市

去年七月,一位戴姓女子被前男友拐騙到汽車旅館,下藥勒斃,帳戶裡的錢也被盜領一空,今天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殺人情節雖然嚴重,但手段「尚非殘忍惡劣」,因此判處無期徒刑。這樣的結果讓戴姓女子的爸媽無法接受,認為應該一命換一命,才能對寶貝女兒有所交代。

送上救護車但戴姓女子早已沒了氣息,去年七月她被前男友陳姓男子,下藥迷暈勒斃殺害盜領10多萬現金命喪汽車旅館。但合議庭認為陳姓男子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新竹地方法院庭長魏瑞紅說:「用手勒住被害人的頸部,導致被害人因此窒息死亡,殺人情節雖然嚴重,但是相較於其他犯罪手段更凶殘的殺人案件,本院因此認為被告殺人手段尚非凶殘惡劣。」

法官認為犯行未到處以極刑程度讓嫌犯逃過一死,但這結果讓戴姓女子家屬無法接受。被害者戴姓女子父母說:「弄死掉之後用她的指紋去解她的手機,明明就是強盜殺人他就是為了要錢嘛。」

戴爸爸認為陳姓男子常上門借錢,根本就是有預謀的奪財害命。被害者戴姓女子父親說:「希望當然是能夠判死刑啊,還留下兩個小孩子一個七歲一個九歲。」三代同堂一家和樂的願望難再實現,家屬也會再上訴希望法院能給個合理交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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