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遺愛人間! 新北警遭撞腦死下午器捐

黃佩華 張肇元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樹林派出所的21歲警員楊庭豪,2日凌晨騎警車執勤,被17歲的無照少年撞上,楊庭豪頭部收到重創,經過搶救昏迷指數還是只有3,也兩度確定腦幹沒有功能,庭豪的父母雖然很捨不得,但還是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將在今(4)日下午完成器官摘除的最後任務遺愛人間,預估將能幫助到超過10個家庭!

立法委員葉毓蘭VS.警員楊庭豪母親說:「不會讓庭豪白白犧牲(我知道)。」17歲的少年帶著傷,和媽媽在加護病房外,一路跪著說對不起,但警員楊庭豪的媽媽,還是無法接受兒子才21歲,執勤卻被衝撞!警員楊庭豪母親VS.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他還那麼年輕耶才21歲。」

楊庭豪2日凌晨被送到醫院前,已經沒有心跳,搶救恢復生命徵象,隔日晚上就被宣判腦死,經過醫院2度確認,腦幹已經沒任何功能。爸媽再不捨,還是簽下器捐同意書,讓庭豪遺愛人間,幫助其他人!亞東醫院外科暨創傷加護病房主任洪芳明說:「父母親其實他們在悲傷的狀況下,他們還是認為說其實員警他,服務社會的心他們都能夠了解,所以他們做了非常沉痛的決定。」

楊庭豪從警的時間雖然不長,但這份工作,他從小就已經立好志向。警員楊庭豪國中同學說:「他非常有正義感,警察是一直以來他的志願。」和庭豪認識9年,到現在都還有聯絡的國中同學,說庭豪一向理性,也很樂於助人,雖然大家接獲噩耗都很錯愕,到現在都無法接受,但相信庭豪在人世間的最後任務,也會想要以大愛助人、無私奉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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