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拍片11人一氧化碳中毒!勞檢抓「3大違規」

地下室拍片11人一氧化碳中毒!勞檢抓「3大違規」 | 華視新聞
(台北市勞動局提供,下同)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一處地下室,13日晚間傳出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11名男女在該處地下室拍片時,疑似因為現場一氧化碳濃度過高,導致工作人員發生頭暈不適等狀況,據警消當天偵測,現場的一氧化碳濃度高達100PPM。對此,台北市勞動局今(16)日表示,這起事件肇因為長時間啟動內燃機發電機,導致現場11名勞工(7男4女)一氧化碳中毒導致頭暈不適之意外事故。

一氧化碳濃度超標近3倍!11名男女不適送醫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勞檢處於當日晚間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實施檢查,初步研判事發原因為該事業單位於通風不良之地下室長時間(自早上10時30分開始拍攝MV)啟動內燃機發電機,排出含一氧化碳之廢氣,至消防局於晚間7時55分接獲通報前往救援時,測得當時現場一氧化碳濃度達100ppm,已超過容許濃度35ppm之規定。

在地下室拍MV... 勞檢處抓3大違規

台北市勞動局指出,勞檢處於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事業單位使勞工在地下室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工作,使用具有內燃機之機械,排出廢氣危害勞工;對於勞工工作場所未使空氣充分流通,未依規定以機械通風設備換氣,調節新鮮空氣、溫度及降低有害物濃度;及現場使用電氣設備未符國家標準;分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5條、第312條及第239條之規定。

台北市勞動局進一步表示,接下來將請劇組派員到勞檢處說明,若確認構成違規事實,將製成調查報告,移交勞動局職安衛科裁處,假如確認有三大違規,將分別裁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緩。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雇主對於勞工在坑內、深井、沉箱、儲槽、隧道、船艙或其他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工作,除設有效之換氣設施者,不得使用具有內燃機之機械,以免排出之廢氣危害勞工,請事業單位千萬不要因一時的輕忽造成災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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