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粉辱罵罷韓店家「畜生」 被告「公然侮辱」賠五千

韓粉辱罵罷韓店家「畜生」 被告「公然侮辱」賠五千 | 華視新聞
(翻攝釣客食堂臉書)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前市長韓國瑜在當選沒多久,就宣布要投入總統大選,讓許多高雄人不滿,發起罷免行動,最後罷免也成功了。不過在罷免期間有店家支持罷免行動,卻遭到韓粉辱罵,罷韓店家「釣客食堂」就遭到鄒姓韓粉「畜生」,店家提告「公然侮辱」後,高雄地院判鄒姓韓粉需賠償5000元。

韓粉罵罷韓店家「畜生」 遭判賠5千元

判決指出,被告鄒姓男子不否認曾以其臉書帳號有本案言論,但他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犯行,辯稱:當時是因情緒過激才為本案不當留言,且「釣客食堂」是於108年7月26日才完成登記,故其於同年月17日之留言當時,告訴人不具備法律上名譽主張之權利,又告訴人亦稱家庭成員均為負責人,故其留言亦非針對告訴人等等。

判決寫道,按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只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而所謂侮辱,乃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行為,其內涵須具有足使他人在精神、心理上有感受到難堪或不快之虞者。

判決指出,經查被告使用其所申辦之臉書帳號「鄒XX」,在網路上發表本案言論,因網頁是屬公開頁面,自屬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之場域,而該當「公然」要件;又其所使用之「畜生」一詞,在社會通念及意義上,顯然含有輕侮、鄙視之意,且客觀上足使受辱罵者感到難堪與屈辱,顯屬侮辱人之言語甚明,並足以貶抑受指涉之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已非單純發表言論。而被告為一智識健全之成年人,理應知悉本案言詞足以貶損他人社會上之評價、名譽,猶執意為之,其自有侮辱之故意無誤。從而,被告執前詞否認,實難憑採。

最後高雄地院以公然侮辱罪,判處鄒姓韓粉5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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