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勒索建商400萬 中和1里長貪汙罪起訴

黃佩華 梁宏志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中和一棟新建案,因為工地在小巷子裡面工程車出入和施工過程常常被當地里長檢舉,沒想到建商和里長溝通後,前後給了四百萬,里長甚至還要求以售價三分之一的價格買房子。新北地檢署今(18)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勒索財物罪將里長提起公訴;不過里長也親自出面喊冤,說自己的房子因為施工受損、土地被占用,不是以里長的身分和建商溝通談和解,希望司法還他清白。

混凝土車想鑽進巷子裡的工地,要先考駕照、先倒退嚕才能順利通過。新北市中和的新建案,大型工程車頻繁出入巷口,就是里長辦公室,雙方因為工程施作過程起了爭執,最後鬧上法院,里長被提起公訴。

起訴書提到,里長前年開始就跟警方報案檢舉砂石車違停,也反映房屋因為施工受損,又有風砂和灰塵的汙染,部分路段也屬於禁走區,建商雖然承諾會修繕,但里長認為建商應該付清潔費、過路費,還有房屋土地的損壞賠償,開口兩百萬,建商最後同意支付一百萬的支票。

後來里長又建議警分局交通組核發臨時道路許可證,要評估車的重量,持續檢舉,卻和建商談買建案,售價每坪50萬,里長只願出每坪17萬,買賣破局後,建商再給三百萬。里長涉及貪汙罪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遭起訴里長說:「從頭到尾完全沒有以我身為里長的身分,去跟他(建商)談任何的條件,完全都是以我自身的,我自己本身的權利受損。」工地附近住家的牆面有明顯裂痕,做了廿年的里長,雖然替自己喊冤,但如果沒有辦法舉證四百萬的合理性,恐怕還是無法解釋不當得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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