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黃瑞麟 樸星宇 報導 / 花蓮縣
開車上路,除了要禮讓直行車的路權,遇到閃紅燈的路口,也要先讓閃黃燈方向的車輛先行。花蓮市的國風街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小轎車的女駕駛,從巷子出來右轉,卻撞上直行騎士,讓他當場被
小轎車從巷子出來正要右轉,卻撞上國風街上直行的摩托車,66歲的張姓騎士被捲進車底後,被左前輪
附近居民也說這個路口常發生意外,這起車禍是發生在28日下午的花蓮市國風街口,路口有交通號誌閃燈警示,轎車駕駛方向是閃紅燈疑似未禮讓才會釀禍,花蓮分局交通組組長溫劭瑜說:「閃紅燈的部分行車確實是,原則上都是要讓閃黃的先行。」但要是沒減速或注意來車就更容易造成行車意外,警方也呼籲駕駛要留意車前路況跟燈號的變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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