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談抵制北京冬奧 美稱支持報導自由

避談抵制北京冬奧 美稱支持報導自由 | 華視新聞

德國之聲

(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 (Ned Price)周四 (11月4日)表示,美方敦促中國官員,在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不要限制記者的行動和訪問自由,確保他們安全,並能夠自由報導。

20國集團首腦會後宣言提到,20國集團領導人「期待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殘奧會,作為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的競爭機會,這也是人類韌性的象徵」。普萊斯被問到這是否代表美方不會抵制北京舉辦冬奧會。

他說:「除了該公報的文本之外,我沒有任何新的訊息,但我們已經清楚地表明了對在新疆發生的事情以及在中國境內已經和正在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的立場。」

報導自由成疑

德國記者協會(DJV)主席余貝拉爾(Frank Überall)表示,國際奧委會“有責任保障記者們在冬奧會舉辦期間可以自由、不受阻礙地進行報導”。

此外,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也向國際奧委會投訴中國進一步限縮新聞自由。該協會擔心北京東奧會期間情況會變得更糟。駐華外國記者協會稱,屆時會出現新聞工作者不被允許進入比賽場館以及警察恐嚇記者之類的情況。

一家國際媒體的駐華記者抱怨說:“有一次我們做了一個電視報導,其中使用了在北京冬奧會一個主辦地拍攝的鏡頭。報導中我們提到一些因中國侵犯人權現象而抵制北京冬奧會的呼籲。“不久之後,新聞活動的組織方給這位外國記者打電話,用英文和中文辱罵他。這名記者說:“他威脅我說,我們不會再得到任何邀請。從那時起,我們真的就沒再受到過邀請。”

除了駐華記者目前在中國國內遇到的各種困難和阻礙,外國媒體現在也很難向中國加派人員加強報導。德廣聯駐華記者表示,主要原因是中國為了維持國內對新冠病毒“零容忍”的策略,只允許批准少數飛往中國的航班,而且現在幾乎不對外國人發放簽證。

德廣聯駐華記者指出,中國對外國記者報導的限制也有違於《奧林匹克憲章》第48條。《奧林匹克憲章》第48條明確規定:“國際奧委會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證全世界不同媒體及最廣泛的觀眾對奧運會進行全面報導。國際奧委會有權作出與奧運會媒體報導相關的決定。”

德國記者協會主席余貝拉爾說,國際奧委會表示他們會向北京方面提出外國記者的這些擔憂,但是他認為,這麼做遠不夠,“外交辭令”起不到作用。

此外,他還指出,中國打壓外國批評性記者的情況已大規模增加。“如果這已經成為冬奧會的一個預兆,那就有理由為此感到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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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德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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