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
選罷法有規定,選舉日禁止候選人宣傳活動,競選旗幟也要距離投票所三十公尺以上,台中馬蕭競選總部就在投開票所斜對面,一片旗海飄揚,有人質疑影響選情,不過實際測量距離有50公尺,所以沒有違反規定。
看看台中市國民黨競選總部,外頭馬蕭的人像,旗海飄揚,而隔著一條馬路,斜對面就是學校投開票所,不少要投票的人,得先路過黨部,會不會影響選情,黨工們通通待在裡頭作業,不能站在外頭。旗幟距離算一算至少超過50公尺,不違法,再看看這所學校的投開票所,斜對面就是議員的服務處,掛在外頭的旗幟也遭人質疑太敏感。
台中市要求候選人簽下環保自律條約,街道上很難看的到競選旗幟,議員服務處可以看到幾支,根據規定,投開票所三十公尺內不能插上候選人的旗幟,都在合法範圍之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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