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密帳審2年 李登輝獲判無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李登輝與國民黨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被控在1994年訪問南非時,挪用國安密帳2億5000萬元,遭到特偵組起訴。台北地院歷經兩年審理,終於做出判決。

  前總統李登輝因為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劉泰英則依與公務員共同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判刑2年8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特偵組在得知判決後,表示證據及理由都非常充份,收到判決書後會再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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