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
"殺狗請客"在泰國鄉下是很平常的事,不過在台灣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桃園一名泰勞和朋友聚餐一時興起殺狗來吃,依法要罰十萬,但桃園縣政府考量國情不同,網開一面不罰,引發動保團體相當不滿。
前陣子韓國才打算立法,讓吃狗肉合法化,引起國際保育團體一陣撻伐,許多台灣民眾也紛紛上網,抨擊韓國政府的做法。就在大家一陣保育聲浪中,桃園卻有一名外勞和朋友聚餐,殺自己養的狗請客,縣府卻裁定不用處罰。
泰勞說,殺狗請客,在泰國是很平常的事,但他不曉得在台灣,卻是罰金十萬塊起跳的重罪,希望大家能原諒他的無知。縣府考量到國情同,因此決定不罰,而這也是動保法修法後,第一起殺狗免罰的案例,卻也引起愛狗網友的不滿,上網留言諷刺,如果食人族來台灣吃人,國情不同,難道也不用處罰嗎?當民俗國情對上法律,天枰的兩邊該如何維持平衡?或許讓泰勞了解台灣的國情,恐怕比處罰更有教育意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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