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翻車3死 疑司機超速肇禍

 / 彰化縣

  遊覽車摔得四輪朝天,完全變形,追究肇事原因,原本駕駛還否認超速,不過行車紀錄器上顯示,他的時速高達一百一十公里,而且又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冒著大雨,家屬重回出事地點,面對著飛出車外的座椅、剩一隻的鞋子,他們不敢相信只是去吃個喜酒,親人竟然永遠也回不了家。這起意外發生在十一月八日中午,一輛遊覽車從彰化二林出發,預定要到北縣樹林參加婚宴,沒想到在北上六十五公里剛過龍潭收費站,疑似大雨視線不佳,車子打滑失控後,先擦撞護欄,然後再翻落邊坡,造成三死四十傷的慘劇。

  來到遊覽車出租公司,業者低調表示,他們只是轉包商,詳細狀況並不清楚。但這樣的回答,痛失親人的被害家屬怎麼能夠接受。儘管肇事駕駛否認自己超速,說只開八十五公里,但根據行車紀錄,卻紀錄到事發當時車速是一百一十公里。

  另外,警方根據煞車痕跡,發現遊覽車並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會追撞前車,導致翻覆。檢察官等到完成所有遺體的相驗後,就會追究遊覽車駕駛業務過失致死的相關責任。(記者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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