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發確診假傳單又潑糞逼車 二審判2年2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被新北市新店區民眾稱為「煙火哥」的邱姓男子不滿藍姓女子和女友發生行車糾紛,發放藍女確診的假訊息傳單,又朝她潑糞、逼車,高院今天依刑法強制罪、個資法等罪判刑2年2月。

邱姓男子多次因亂放煙火被罰,新北市新店區當地民眾稱他為「煙火哥」。

判決指出,邱姓男子因藍姓女子和女友發生行車糾紛,沒控制情緒以理性處理,民國110年5月間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全國防疫提升為3級警戒時期,在新店區中興路沿途發放假訊息傳單,指稱藍女是自費快篩陽性確診,是公務員又不顧他人死活,「我相信新店會變成第二個萬華。」

判決指出,邱男另對藍女潑糞、逼車,以及對藍女所搭乘車輛丟擲不明物品,且至新店地區燃放鞭炮、大龍炮使其得到報復快感。

一審認定邱男行為構成刑法強暴侮辱罪、強制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決8月、8月、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邱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罪刑,除違反個資法部分可上訴,其他部分不得上訴。(編輯:蕭博文)112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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