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紹祥報導
大陸藝人張國立之子張默與港星成龍之子房祖名,先後於今年9月4日及17日,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而被大陸公安逮捕。然而至今已經3個月,早已超過大陸法律所定疑犯從被批捕到被起訴時限,一般不能超過2個月的規定,張默房祖名2人是否被超期羈押,引起不少人關注。
對此,有大陸的法學專家和律師表示,據刑法規定,若案情重大複雜,疑犯的偵查羈押期可延長,兩人可能就因此暫未被起訴。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分析,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最長羈押期限為37天批准逮捕,逮捕後到起訴有兩個月的偵查羈押期,其間還可以延長一個月,如果案件比較重大復雜,還可以再延長兩個月。按照最高5個月的期限,目前的時間段仍在法律所規定的期限範圍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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