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將反擊5點聲明 另3人只顧《反閒》YT就拿廣告分潤

猛將反擊5點聲明 另3人只顧《反閒》YT就拿廣告分潤 | 華視新聞
左圖:翻攝猛將臉書;右圖:翻攝「反正我很閒」臉書

陳奕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知名Youtube頻道「反正我很閒」爆出資遣爭議,前成員「猛將」李基誥日前控訴鍾佳播、陳奕凱(樂咖)、和趙福臨(福林),讓他簽下甲乙約3天後,以「員工」身分資遣他,而非先前共識的「合夥人」。「反閒」隔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猛將違背原先「收入均分」的約定,又對接洽廣告案的事情反反覆覆,才會資遣他。猛將今(28)日凌晨再度發文,列出5點回應,指出「反閒」聲明中許多內容與事實不符。

猛將曬對話記錄 揭:鍾、樂咖月薪拿更多

猛將表示,頻道發想一開始是鍾佳播找他拍攝「告白目」,後來才提議找樂咖加入,才有現在的「反閒」。他中間到日本打工度假,但彼此都有共識他還會再回歸,即使在日本的期間,他依然頻繁地和鍾佳播溝通、討論頻道狀況,也討論團隊的執行。

至於收入分配的爭議,猛將指出,有在鏡頭前露臉的鍾佳播與樂咖的月薪,比做幕後工作的他和福林高出許多,獎金部分也並非聲明中所說僅拿3000元,這些都有實際匯款資訊與薪資單的可以證明。

廣告製作皆由猛將拍攝 公司提供25%「執行費用」

外界關注有關廣告案的分潤爭議,猛將說明,他的本業是廣告製片,所以當業界朋友詢問拍攝廣告製作意願後,四人討論得出共識,由猛將將廣告製作案以公司名義承接,公司則提供25%的「執行費用」。不過,由於他比其他3人更了解廣告製作流程與拍攝,因此兩次的廣告案,都是由猛將一人執行拍攝和製作,其他三人專注於頻道,就能分享廣告案的利潤,而非所謂的「只是作為對外聯繫窗口,就要抽取四成佣金」。

有關簽約3日就被以「曠職3日」為由辭退,猛將也提出不同說法。猛將強調,9月6日被通知離開前,他都還是正常進公司並執行業務,所以後來又接到存證信函,「表示因我曠職三日而以四天前的聘僱合約把我解僱,讓我十分訝異」。

猛將表示,自事情發生以來,「我持續與他們溝通,就是希望至少能好聚好散」,希望團隊重新思考,讓他獲得應有的尊重、以及合夥關係的承認,至少過去這幾年一起的努力,不會因為合夥關係的結束而被否定,「希望曾經的夥伴們也能夠正視問題,好好溝通,而不要變成毫無根據的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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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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