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最近幾年經常聽到螢光劑這個名詞,消基會也不斷警告,衣物、紙類及各種裝飾品所含的螢光劑,可能傷害人體,不過目前世界各國都還沒有強制管制螢光劑的使用,消費者如果買到過於鮮豔或亮白的衣物,最好先清洗以測安全。
女性內衣有螢光劑,兒童內褲有螢光劑、濕紙巾也閃閃發亮,被紫外光燈一照、就連香菸紙也放出光芒,消基會多次警告螢光劑的危害,因為這種增添亮白的物質,吃到、碰到都會引發過敏。
毒物專家表示,螢光物質附著在衣服上並不危險,如果移動到人體才可怕,不過螢光物質具不具有遷移性,照燈沒有用,得用實驗來確定。
標檢局人員剪下一小塊衣料,加入溶液、模擬人流汗的狀態,經過混合之後,再浸入乾淨的紗布,經照光,衣料上的螢光劑已經遷移到紗布上,同樣的道理,也會遷移到人體。
而目前國家標準有限制,包含食品容器、面紙、餐巾、濕紙巾、內衣褲以及嬰兒專用的衣物,都不能驗出可遷移性螢光劑。不過這只是國家標準,並沒有任何的強制性。
換句話說,就算衣物紙巾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劑,還是可以流通,這也難怪不合格產品、經常出現,民眾選購衣物時,最好避免過於亮白的產品,買回家也要先徹底清洗、以免不知不覺螢光上身。(記者林珍汝、沈志明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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