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8 11:58

悔"偷"國家錢! 信封內裝10萬元

陳如意 姜竹样 報導  / 台北市

  

財政部在4月初收到一封掛號信裡面總共十萬元,裡頭還附上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以前偷的現在還給國家」,財政部找不到欠錢民眾,如果半年內寄件者沒有現身,這筆錢只好充公。

  

一疊厚厚的千元大鈔總共十萬元,就裝在這封黃色的掛號信裡頭,信封裡除了十萬元,只有附上這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以前偷現在還國家後悔者敬上」,短短十三個字,就在4月初,這封從台中寄來的掛號信,送到台北的財政部(財政部政風處承辦人 邱芸芸:我們透過信封上的住址,以及寄件的郵局,我們都沒有辦法找到當事人,所以我們後來才採用一個公告的方式(找人)。)信封上用黃色紙條蓋住的地方,就是寄件人的住址和姓名,是從中部某縣市寄來的一位林某某,但信封上寄件地址的屋主卻說沒有這個人。

(財政部政風處承辦人 邱芸芸:郵務人員對這一個信封他是有印象的,但是對於寄件人(特徵)來說,他就沒有什麼印象了。)

  從寄信的郵戳找到當地郵局還是沒有結果,到底這筆錢是不是偷來的,原因很難界定,財政部猜測,或許是民眾自己逃票或是漏稅,良心不安才想還回國庫,但這一切都還有待調查,如果半年內沒有人來認領,這筆錢最後還是會充公,把十萬元交給國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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