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4 11:58

老師打屁股108下 判國賠30萬

吳昭君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老師不當體罰,法院罕見判國賠,台中市一名國中男老師,因為不滿學生制服沒有紮進褲子裡,當場拿木板毆打學生臀部,多達108下,造成學生臀部紅腫挫傷,家長相當氣憤,向法院請求國家賠償,法官認為成立,根據老師的經濟條件,判賠醫療費加精神撫慰金,總共30萬2千多元。

  

學生身上穿的制服,兩年前要求要紮進褲子裡,但一名男同學因為襯衫拉出來,竟然就被老師拿木棍毆打一百零八下,造成屁股整個紅腫還有局部挫傷,家長看了一肚子火,要學校負責,雖然當時老師跟家長道歉,不過家長還是氣不過,要學校賠償兩百萬,但校方只願意給五萬,家長於是告上法院提出國家賠償。

  法官認為,老師出於管教但手段失當,判國賠成立,不但要賠醫療費2134元,還要精神撫慰金三十萬,成為國內罕見因為老師體罰判國賠的案件,體罰過當的男老師今年三十幾歲,在學校服務八年,對於判決他說要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要不要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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