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淑敏 徐啟峰 報導 / 台北市
為鼓勵卡債族還款,很多銀行訂出債務清償協商機制,不過現在卻傳出,有些銀行訂出的規定和計算方式,有灌水之嫌,讓許多卡債族根本無力還款,他們今天上午到銀行主管機關、金管會陳情,希望金管會能夠明定雙卡債務協商的基本原則,不能任由銀行黑箱作業、漫天喊價。
原本做室內裝潢的羅先生,四年前被朋友倒會,變成卡債族,積欠銀行350萬,雖然曾和銀行協商債務清還,但是銀行累計利息和違約金之後,卡債變成五、六百萬,羅先生說,他現在開計程車維生,一個月收入才兩萬多,但銀行卻要求每月還款兩萬八,根本無力還錢,和羅先生一樣被銀行逼得走頭無路的卡債族還不少。
上午他們來到銀行主管機關、金管會樓下,提出四大訴求、要求銀行和卡債族協商時,必須考慮卡債族的還款能力;還有資產管理公司也應加入協商,這樣才可避免卡債族又被催收,造成毀約不還錢;銀行方面也應提供本金、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等收費明細,才不會有藉機灌水之嫌;而且協商時,卡債族可要求律師陪同。
雖然金管會強調,協商過程一切資訊公開透明,不過卡債受害者自救會希望,金管會能夠明文規定,銀行雙卡債務協商的基本原則,而不是任由銀行黑箱作業、漫天喊價,否則惡性循環下,卡債族無力還款情況只會越來越嚴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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