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杰 報導 / 基隆市
基隆市一名年約80歲的老先生,去年發燒請救護車送到醫院救治。救護人員讓老先生躺在擔架上,途中經過陡坡擔架固定帶損壞翻覆,老先生重重摔到水泥地上,造成老先生頭部水腫、氣切甚至下肢癱瘓。老先生氣的申請國賠,現在法院判決消防局須賠償老翁50萬元。
摔傷的80歲老先生不願出面,只願意隔著鐵窗說,國賠50萬真的太少了。原因就是當時他發燒打電話請救護車送他到醫院,醫護人員把老先生放在擔架上,就在經過家門外的陡坡時,擔架上的固定帶突然鬆脫損壞,造成擔架翻覆。
老先生就直接摔在水泥地上,造成腦水腫下肢癱瘓,住進加護病房,醫藥費看護費加一加,老先生要求國賠189萬元。不過法院判決消防局,只需賠償老先生50萬元,怪不得老先生覺得根本不夠。而消防局聽到判決則說,未來會更注意器材的保養維護,不要意外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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