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挑燈夜審證所稅案,各黨達成共識,初審通過復徵證所稅草案,明年起施行2年的設算及核實課稅的雙軌制,不再強制大股東還有高所得者核實申報,2015年起改回核實課徵,每年賣出10億元以上的中實戶納入,而小散戶就不再課證所稅。
經過13個小時的挑燈夜戰,立法院財委會,終於通過證所稅草案,根據藍營行政立法整合版,明年起施行2年雙軌制核實課稅,採分離課稅,設算所得,以台股指數8500點為起徵點,稅率由最高40%,降為15%,取消核實課徵制的大戶條款,不併入綜所稅。
而2015年起,全面取消設算制,回復核實課稅的單軌制,每年賣股十億元以上的中實戶,必須核實申報,其餘股市投資人、小散戶就不用再繳證稅所,只要核實課稅,就可以同一年度盈虧互抵。但盈虧互抵,只能限同一年,財政部初估每年有100億元稅收,證所稅化繁為簡,財委會也經歷最漫長的一天。證所稅終於出了財委會,往建立稅制的路上再往前邁進一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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