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薇而 葉家君 報導 / 台北市
要提醒駕駛人注意,不管機車或汽車,車牌是不可以被遮住的,不過有民眾跟華視新聞頭訴說,看到有車,用垃圾來擋住車牌,後來有其他路人提醒他,但這位車主卻假裝沒聽到繼續開車,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了。
拍攝到的民眾還以為銀色廂型車的車主是忘記垃圾還掛在車尾,熱心的開到旁邊提醒,沒想到車子裡的人一聽到是垃圾擋住車牌,立刻當作沒聽到,淡定的再把車窗搖上繼續開,仔細一看,這包紅白塑膠袋裝的垃圾似乎是故意綁在車牌旁,擋住了一半的車牌號碼,所以這是擋車牌的妙招,不過這妙招也是爛招,因為車主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擅自遮蔽車牌,可以罰300到600元。
另外萬一垃圾掉了,又得再吃上另一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亂丟垃圾罰1200塊到6000元,不論箱型車的車主是不是故意擋住車牌,但這樣行為都會替他自己吃上兩張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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