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7 12:00

濫叫救護車收1800 北市明起實施!

邱薇而 梁忠豪 報導  / 台北市

  之前發生過好幾次,有民眾亂打一一九,把救護車當成是計程車,連喝醉酒也要跟消防隊求救,而台北市繼桃園之後,將針對濫用救護車的民眾來收費。只要達到濫用標準,就要收1800元。

  救護車是給緊急救護專用,不過因為傳出好多濫用案例,包括街友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用,還有酒醉、行動不便或閃到腰也打119叫救護車,現在台北市繼桃園之後,也要針對濫用救護車的民眾收費,只要經過審查達到濫用標準,就要收1800元,明天開始實施,接下來新竹也會跟進,在明年一月一號開始實施,濫用一趟救護車則是收600元。

  救護車出勤肩負救命的重責大任,但因為現在救護車被濫用太嚴重,包括是之前有街友把救護車當計程車叫,讓員警救護人員疲於奔命之外,現在就連酒醉、行動不便或閃到腰的民眾也都有人乾脆打119叫救護車,不但浪費急救資源,更會耽誤到真正需要救護的民眾,現在台北市衛生局跟消防局從八號開始,只要被緊急救護審核小組審查後確定是濫用救護車就要收費。

  衛生局要是沒達到標準就要繳交1800,而救護車濫用標準,包括是指定救護車載送至"非"急救責任醫院,或是"沒有"到急診室檢傷掛號,不過消防局也強調,一般緊急救護,包括是意識不清、昏迷或是重大創傷等,還是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希望這樣規定可以讓民眾減低濫用救護車的機率,讓緊急救護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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