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殺2妻3子1女友 陳瑞欽槍決伏法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撼動台灣社會的重大刑事案件,殺人魔陳瑞欽,上尉軍官退伍,卻因為積欠賭債,從民國74年到87年間,殺害兩任前妻、三個兒子,還有一個女朋友,詐領保險金1800萬,六條人命,現在終於伏法。

  民國89年9月30號,媒體接獲各家銀行保險部門投訴,指出陳瑞欽可能涉嫌殺害家人,詐領保險金,民國92年5月9號,陳瑞欽邀剛交往的陳姓女友外出遊玩,因為有錢,自己又欠地下錢莊債務,就先用藥物迷昏陳姓女子,搶奪財物後,用石頭打死女朋友,檢警和陳瑞欽展開一場鬥法,最後在檢察官答應,會好好安置陳瑞欽祖宗牌位後,才終於突破陳瑞欽的心防。

  陳瑞欽在坦承殺害陳姓女子後,接著供出,他從民國74年到87年間,殺害第一任妻子曾碧霞,成功詐領200萬元保險金,民國85年,以木棍擊斃第二任妻子王淑嬰,假裝是車禍詐領保險金,陳瑞欽接著,又拿石頭打死親生兒子陳建宏,殺死養子陳一治,民國87年以藥物迷昏養子陳宗慶,從二樓拖到一樓,導致陳宗慶頭撞樓梯,腦水腫致死,謀害五條親人的性命,他成功詐領保險金1800萬元。

  進行犯案模擬時,死者家屬團團包圍警車,民國93年12月21號,嘉義地方法院判處陳瑞欽五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創下司法史上判死刑最多的記錄,但因為陳瑞欽自己供出殺害五名親人,符合自首減刑條例,台南高分院更五審,一度只判他20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後來,才改判死刑定讞,陳瑞欽伏法,終於還給被害人遲來的正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