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3 12:00

指定醫院防濫用 中市擬收1600元

欒治誼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為了防止救護車被濫用,除了北高新竹以外,台中市的救護車,也將訂出收費標準,如果要求送往非責任醫院,必須自付1600元,消防局表示,這是因為經常遇到民眾要求,指定送往跨區指定醫院,造成醫療資源濫用,才會提出這項草案,預計年底上路實施,有民眾可以接受,但也有人認為太貴了。

  家住台中和平山區的人瑞阿嬤,去年身體不適,叫了救護車,想指定醫院,被消防局拒絕,引起家屬抱怨,這個例子,不是個案,台中縣市合併後,119跨區救護,常常發生糾紛,消防局研擬草案,如果要求救護車,送到指定醫院,要自付1600元,也就是說,只要送往,非就近的醫院,通通不二價1600元。

  但如果患者,是在和平梨山部落,同樣是指定醫院,路程得從梨山,仁愛埔里草屯,再到霧峰後才能到達台中,至少159公里,包車價也要45千元,但卻和市區指定醫院,同樣1600。

  民眾說不公平,日前新北市,啟動跨區收費制度,台中市緊跟在後,預計年底上路,但公平性遭質疑,民眾認為,沒有完善計費配套就然上路,到時候勢必引發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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