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1 18:57

解凍肉? 冷藏肉? 今起強制標示

魏于恬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你去超商買肉知道自己買到的肉品是解凍過的肉,還是新鮮的冷藏肉嘛,其實兩個不但肉質有差,兩者假錢也差很多,為了防止通路業者混賣,農委會規定,今天三月一號起,包括賣場等八大業者,必須清楚標示,是解凍肉還是冷藏肉,否則最高開罰150萬元。

  不少人買肉的時候,常常不知道買到的肉品到底是解凍過的肉,還是新鮮的冷藏肉,其實兩個不但肉質有差,冷藏肉的價錢至少也會多3成。為了防止通路業者混賣,農委會規定,今天三月一號起,包括賣場等八大業者,必須清楚標示,是解凍肉還是冷藏肉,否則最高開罰150萬元。

  一盒一盒,拿起來確認標示是不是有貼完整,稽查人員看這麼仔細,是因為同樣是棒棒腿,這一盒解凍肉,是解凍後重新回溫,不但血水多,容易滋生細菌,而且三天內就要吃完,另一盒冷藏肉,一直保存在-2到7度C,品質當然比較好,價格也會多出至少3成,雖然說選肉,當然是新鮮的最好,但,如果不是行家,擺在一塊,如果沒有標示,乍看之下,的確很難分別。

  農委會也規定,從3月1號起,不管是黏在包裝或者貼在架上,是冷藏肉,是解凍肉,都要標示完整,包括每個字要有兩公分陳列區,也要有明顯分別從4號開始抓,要是屢勸不聽,還能依消保法,最高重罰150萬,才不會讓民眾買得一頭霧水,也能吃得更有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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