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依嘉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想吃甜食卻又怕胖嗎,衛福部食藥署15號將公告,修訂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求將糖的總含量,強制標示上去,還有每份及每日營養素參考值都要求標示,預計明年七月一號正式實施,如果未依規定標示,將開罰3到300萬元。
含糖仙草蜜,含糖豆漿,含糖餅乾和含糖洋芋片,雖然這些都有加「糖」,但是營養標示呢,翻過來看,卻看不到「糖」有幾公克,就怕民眾視而不見,所以食藥署最新規定,從明年七月一號起,強制要求廠商,在營養標示上,加上一列,糖的成分,每份幾公克,該標多少就標多少,如果不標,就會開罰3到300萬元,食藥署食品組代理科長楊怡真,就是要民眾睜大眼睛看清楚啦。
每日糖的攝取量還是要控制一下,新規定還有,營養標示的表格下方,還要印出每日熱量營養素的參考值,像是這包糖果翻到後面,除了已經正確印出營養標示,糖有14.7公克,下方也乖乖的印了每日營養素攝取參考量,食藥署也強調,明年七月一號正式實施後,除了沒標要罰,標示不實也會罰4到400萬,這樣以後看到包裝食品,為了健康,可以依照營養成份標示,算一算該吃多少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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