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2:00

1歲以下嬰兒奶粉 禁宣稱優於母乳

宋燕旻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推廣母乳好,食藥署又有更嚴格規定,針對一歲以下的嬰兒奶粉,不得宣稱有特殊成份,像是高鈣,或是營養價值等同或是優於母乳等字樣;另外,像是到坐月子中心分送試喝包,滿額送贈品等等,全都禁止,新法從9月24日實施,違者最高可處400萬罰款。

  打開電視廣告都只能看到幼兒奶粉,但很想問北鼻喝的奶粉廣告去哪了?要推廣餵母乳,食藥署訂出嚴格規定,讓一歲以下北鼻奶粉電視上幾乎消失。但像這樣特別標出含有DHA或是葉綠素的嬰兒一歲以下奶粉,也通通都不行了。高鈣高鐵成份不能標示之外,從9月24日開始,一歲以下奶粉也不能免費提供試喝包、價格促銷活動、買奶粉送玩具也不行,假如違法,將會處4到400萬元的罰款。

  比起來要對小北鼻好,含鐵含鈣都比不上母乳營養均衡,還是喝母乳才能讓孩子頭好壯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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