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叫學長姐 學弟被灌酒險死

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東華大學,18號凌晨,33名大四學生因為學弟妹不禮貌,集體要求10幾名大一學生在籃球場淋雨罰站一小時,事後還強灌五名大一學弟,造成其中一人回宿舍後狂吐、昏睡,差點沒命。涉及校園霸凌,校方決定將學生記過處份。

這位學生喝醉吐倒在地,需要被攙扶,而且地上全是噁心的嘔吐物,怎麼會喝這麼多?竟然是學長姐要求。

東華大學5名大一學生指控,18號凌晨,他們跟班上其他同學被系上學長姐藉故有事要談,被帶到操場,淋雨罰站一個小時,事後還被下令灌威士忌、伏特加等高濃度酒精酒類,有人不勝酒力,當場吐倒在宿舍,甚至昏睡到差點沒命。這難道不是校園霸凌?

校方和學生都說是潛規則,初步判定灌酒和私人恩怨霸凌的4位學長姐,記大過處分,但萬一把人弄到送命,恐怕不是記過就能解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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