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拿處方箋 北市禁賣隱形眼鏡

謝于婷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到眼鏡行、美妝通路,都可以買到隱形眼鏡,但未來可得要有眼科醫師開處方箋才能購買。衛福部針對中南部興起的隱形眼鏡販賣機,以及業者未依醫師處方箋隨意賣隱形眼鏡的亂象,命令全台衛生局加強管理,台北巿衛生局16號宣布,即日起要求業者販售隱形眼鏡前,須請消費者出示六個月內有效的眼科醫師處方箋,否則不得販售,一個月宣導期後將正式執法,最高可處業者一百五十萬元。

美眉們戴上放大片變色片,就是希望眼睛能夠水汪汪,只是市面上百百種隱形眼鏡,現在要買,不是只拿鈔票就可以,醫師檢查驗光,還得檢查角膜弧度,拿到醫師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眼鏡,衛福部通令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管理,宣導期後若被發現業者隨意販售,將可處罰一百五十萬元。

有人覺得擾民,但其實這法令,民國85年就有了只是沒嚴格執法,而且美國日本等國家,都是這種模式,畢竟太多戴隱形眼鏡,發炎、角膜破皮等案例,還是先到眼科報到,讓醫生檢查檢查,現在狀況適不適合戴比較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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