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9:14

買隱形眼鏡須處方箋 政策轉彎

謝于婷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獨家直擊,七月中台北市衛生局才宣布,民國85年就有的規定,買隱形眼鏡要有眼科醫師處方箋,八月要嚴格實施,店家如果不配合,最高可罰150萬元;一個月過了,有民眾發現,眼鏡行根本也不會看處方箋就賣隱形眼鏡,甚至有業者不諱言,雖然規定是這樣,但還是給消費者方便。北市衛生局經過多次討論後政令轉彎,只針對18歲以下和首次購買者,至於續購隱形眼鏡的民眾,不嚴格規定。

雙週拋隱形眼鏡,沒有處方箋沒關係,給你方便方便,但這可是不行,七月中,北市衛生局才說,實體店面沒看處方箋就賣出隱形眼鏡會被開罰最高150萬,但一個月後宣導期過了,不少店家沒在管規定,違規店家也沒有被開罰,當時北市衛生局宣布,大多數民眾才知道持處方買隱形眼鏡不是新規定,早在民國85年就有了,只是配個隱形眼鏡還要掛眼科驗光多花500元,多數人覺得太不實際,現在政令也轉彎,不再這麼強硬規定,只有18歲以下和首次購買者一定得出示處方箋,雖然是便民,只是民眾如果真的戴到出問題,才來追溯當初沒幫忙把關的店家,儘管違規業者會被開罰,但雙眼的健康已經來不及恢復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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