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之前才有外國人在墾丁大馬路上賣藝籌旅費,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花蓮。一名外國人直接站在馬路中央表演雜耍,路過駕駛錄下這段影片PO上網,引發討論。警方說,這已經危害到交通安全,明顯違法!
花蓮南濱路口,一名外國人趁著紅燈,站上斑馬線開始玩雜耍,頂著大太陽賣藝。這名外國人表演完,拿起放在地上的鐵桶,跑來跟車主要娛樂費,還很有禮貌說謝謝。但有沒有搞錯,舞台可是在馬路上。其實過去在墾丁也看過類似狀況,穿著草帽的外國人在車陣穿梭,透過表演討旅費。只是他這樣的行為,雖然是外國遊客,但觸法一樣會開罰300元的罰款。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好心打賞,否則發生撞車意外,後果誰能承擔。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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