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3 20:02

新租賃契約上路 不得限制入籍

蕭秉儀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房東們注意了,「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今年元旦正式上路,新制中包括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提前解約違約金最高不能超過1個月租金,還有不能限制房客遷入戶籍,違者最高可罰30萬,但如此一來,房東成本增加,恐怕會轉嫁給房客,調高租金。

30歲的阿弘,想在市區找個套房,這兒空間寬敞明亮,滿符合需求的,為了保障房東房客雙方權益,元旦上路的房屋租賃新制,押金最高不能超過2個月,明訂水電費如何計算,設備如果損壞,房東必須負責修繕,以及違約金不能超過1個月租金,新制中也規定,不能限制房客遷入戶籍,或是申報租金扣稅,也不能約定稅賦轉嫁房客,如果違反規定,房東最高可開罰30萬。

該繳的所得稅增加,必定讓房東們調漲租金,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房客,就怕有房東找漏洞鑽,將長約改短約,跳過報稅時間,或是解約時找名目扣押金,房客都應該小心,租賃新制規範更明確,減少租屋糾紛,也是防止惡房東,張淑晶事件又重演,但房客找房子還是得停看聽,也是對自己多一層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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