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5 14:21

司改怎麼走? 蘇炳坤再審無罪獲重生

採訪/撰稿  / 台北市

蘇炳坤雙眼泛紅、語氣哽咽,從年輕到白頭,數不清的暗夜煎熬,冤案當事人蘇炳坤經過11738天的等待,在2018年8月8日終於一吐怨氣,司法還給他清白之身。周盈文法官聽完宣判的那一刻,年近70歲的蘇炳坤一邊向法官鞠躬道謝,一邊哭到不能自已。

1986年3月23日凌晨,新竹金瑞珍銀樓發生重大搶案,兩名蒙面歹徒侵入砍傷老闆,搶走金飾32兩,三個月後嫌犯郭中雄被捕,在刑求下胡亂咬出,曾與他有嫌隙的家具行老闆蘇炳坤與他共謀,這讓當年事業有成、月入數十萬元的蘇炳坤,璀璨人生一夕墜入無間地獄。

蘇炳坤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卻依強盜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被判15年重刑,2000年獲得總統特赦的他,沒有如釋重負,堅持司法必須為他洗刷人生汙點,2017年5月23日,蘇炳坤五度聲請再審,終於為自己爭得最後平反,蘇炳坤的終結審判,也是對司法的血淚控訴。

近年來,已經有多名無辜者重獲清白!陳龍綺、鄭性澤,這些冤案當事人們,都是通過再審重獲新生,但自2000年再審大門打開後,真的為冤案救濟,帶來曙光嗎?司法院統計,每年聲請再審件數有一千多件,但重啟再審,每年卻只有個位數,核准率更不到1%。

2017年6月法務部確立「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機制」,由高檢署針對已經再審或非常上訴遭法院駁回案件再行審查,形同為冤案開啟另一道救濟大門。然而,審查過程既不獨立、也不公開透明,實施一年來,更沒有任何案件藉此翻案!司法本該是保障人民的最後防線,但當司法成了最殘酷的迫害者,無辜者的悲哀和無助,又該向誰訴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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