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台豬優勢 農委會明定「國內禁用瘦肉精」

確保台豬優勢 農委會明定「國內禁用瘦肉精」 | 華視新聞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政府明年將開放美豬進口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別於上週發布修正預告,但內容文字卻引起外界誤解為國內將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用於飼料,因此,今(2)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重申,「國內均不會核准使用乙型受體素(β-agonist)類瘦肉精,此立場從未改變。」

農委會:國內不會核准使用瘦肉精之立場從未改變

農委會表示,由於本次預告修正草案文字內容「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及豬隻使用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在預告期間引起大眾誤解,為避免造成困擾及確保台灣養豬產業競爭力,未來將修正調整為「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隻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因此國內絕對不會有任何畜產品使用萊克多巴胺。

農委會強調,該會及衛福部每年均成立計畫執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測,避免違規殘留發生,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並提到過去每年委託抽檢超過6千件,萊克多巴胺均維持「零檢出」。

業者違法用瘦肉精最少罰6萬 再犯將重罰250萬

農委會呼籲,牧場業者必須使用合法之動物用藥,不得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查獲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應公布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若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台幣250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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