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長清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因提缺數及報到率大幅下降,考試院會今(22)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廢止案,將於民國110年起停辦該考試,改由公務員高普考的「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取才。
稅務業務E化 考試缺額銳減
考試院表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自91年6月27日訂定施行,起初僅設「財稅行政」科別。民國94年起因應各種減稅措施和行政救濟制度改革,增設「財稅法務」科別,並每2年舉辦1次。近年隨稅務之業務E化,「財稅行政」科別提缺數及報到率皆大幅下降,考試院決定,自民國110年起停辦本項考試。
高考滿足用人需求 故廢除稅務人員考試
特考稅務人員考試取消後,將改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取才。考量用人需求已可透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滿足,沒有單獨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的必要,因此廢止本項考試規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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