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快篩令遭撤銷 楊鎮浯表達不滿

綜合報導  / 金門縣

金門縣政府昨晚宣布新規定,要求搭機到金門的旅客及鄉親,都必須提供3天內的檢驗陰性報告,否則就得在機場快篩。但這項規定,沒有正式告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沒有提出書面申請,就逕行公告。指揮官陳時中昨晚親自打電話溝通後,縣府還是不依法完備程序於後,因此依法將金門縣府這項規定,以違法處分之公告來撤銷。

金門縣長楊鎮浯,也在金門機場表達對這項決定的不滿,金門縣長楊鎮浯也出示兩次公文,說都有跟中央要求,並提出書面申請。但中央不完備,程序也就無法完備。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撤銷金門縣政府的公告,希望中央跟地方都能標準一致,腳步一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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