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10多年 德國2017年通過同婚法案

蒲依婕 宋佾璋報導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迎來歷史新篇章,而在促成這項法律之前,我國學者曾參考德國、法國和英國等國家,在同性婚姻的立法,作為台灣推動同婚的參考,我們來回溯德國在2017年通過同婚法案,但其實德國是經過10幾年的跌跌撞撞,才有今日的成果。

德國國會當天以393票對226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承認同性婚姻的歐盟會員國又多了一個,德國通過同性婚姻,允許共同收養小孩,有別於台灣將同性婚姻放在專法的位置

德國民法對婚姻定義承認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也允許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小孩,看起來朝平權又邁進一大步,但是德國歷經10幾年的碰撞才有這樣的成果。

清華大學副教授林昀嫺表示,德國走了17年,從伴侶法到直接改民法婚姻的定義,走了17年,可是即使是這樣,2017年當初這個德國同性婚姻法通過的時候,仍然有百分之30幾的眾議員是反對,投反對票的。基督教因素、傳統觀念以及社會壓力等各種因素過去是德國推動同婚的阻力。2017年民調顯示,高達8成的德國人支持同性婚姻,這也突顯民意走得比政界還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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