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美中關係持續緊張,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昨(17)日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根據中國官媒《中新社》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7日表決通過《出口管制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采取措施。
報導指出,該法列出包括出口管制範圍、臨時管制和全面管制。「出口管制清單制度」,明確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根據出口管制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發布出口管制清單,對管制物項作出明確列舉;「臨時管制制度」,則是授權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發布公告,對出口管制清單以外的貨物、技術和服務實施臨時管制。
「全面管制制度」,則是針對未列入出口管制清單、未實行臨時管制的物項,出口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或者得到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通知,相關物項可能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等風險的,也實行出口管制,或者得到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通知,相關物項可能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等風險的,也實行出口管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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