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前適用減刑 2.5萬人受惠

 / 台北市

  法務部提出減刑條例草案,今天在行政院會通過將送交立法院審查,只要犯罪行為是在今年四月廿四日前的受刑人,輕罪判處一年以下,刑期減半,而一年以上的也有部份適用,但暴力犯罪、及貪污、金融犯罪排除外,預計將有兩萬五千多人可以獲得減刑。

  監獄裡受刑人人滿為患的情況將獲得紓解,因為法務部提出的減刑條例草案,已經在行政院會通過,等待立法委員開會審查後,就可以立刻施行。而這次減刑的範圍,只要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輕度犯罪全部都能適用,如果是一年以上或是死刑及無期徒刑的,就要斟酌犯罪的性質。

  其中排除在減刑條例外的,包括暴力犯罪,例如殺人、性侵害等,以及金融貪污罪犯,還有危害社會治安的,公共危險罪、詐騙、竊盜等,都不能被減刑。

  法務部表示,為了讓提早出獄的受刑人能適應社會生活,將開始規劃出獄輔導,也會安撫其他重罪受刑人的情緒,草案一旦在立院通過後,預計在六月卅日當天就會有八千多名受刑人重獲自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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