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11:30

後座繫安全帶 違者最高罰6000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提醒您,以後坐車,坐在後座一定要繫安全帶,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規定駕駛人、前座跟後座乘客都必須繫上安全帶,如果不繫,在國道或快速道路會重罰6000元,如果在一般道路罰1500元。

  國外的撞擊測試,小客車往前撞或是遭到側面撞擊,前座和後座的假人都有繫上安全帶,被撞擊當下,假人都被擠壓不成人型,從另一個實驗來看,再看一次,沒繫安全帶的後座乘客遭到撞擊時的情形,會讓人像球一樣飛出去,沒繫安全帶真的很危險,尤其是後座最容易被忽略,國父孫女孫穗芬元旦時發生車禍,因為坐在後座沒繫安全帶、身受重傷,而四年前,胡志強的夫人邵曉鈴也是在車禍時坐在後座沒繫安全帶,差點失去生命,現在修法要強制汽車後座乘客也必須繫上安全帶,否則駕駛行駛一般道路罰1500元,行駛國道、快速道路罰3000-6000元。

  修法都只罰駕駛,計程車運將都覺得不公平,嘴巴抱怨著,但他說,修法正式上路後,只要載到客人,他就一定會要求乘客繫上安全帶,所以以後搭車時,後座乘客一上車坐下來,可能會養成這樣的習慣、繫上安全帶,只是你不知道的是,現在還有許多舊款車輛,後座、坐中央的乘客安全帶只用一條帶子綁著,這條帶子比較寬鬆,可能被淘汰,全面得換上這樣的安全帶來保障乘客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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