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德榮 / 台北市
「颱風假」困擾了台灣好幾十年,本人身在其中也超過30年,所以常常思考解決之道,發現確實很難有一個設計能讓大家滿意,因為希望完全沒有損失甚至於有點收獲是人之本性。但颱風侵襲的本質是帶來災損的,即然無法把它消彌於無形,也要讓損失由全民公平來分擔,制度上朝此方向來設計,可以減少爭議。
首先要縮小勞資雙方立場的差異。調查每年颱風侵台,必須放假的平均日數當標準。假設是3天,如果當年「颱風假」超過3天,則超過的天數需補上班,3天以內則由資方吸收,取得勞資雙方的平衡點,可減少意見的對立,對決策者也可減少壓力,而頻頻走上追求零損失的決策模式,反讓全民承擔「大損失」的風險。
再來比較「確定性預報無風險管理」的決策,當其決定正確時,是零損失的,但確定性預報一定有錯誤的時候,如果因此沒去防備,發生的必然是「大災損」(無備有患),雖然正確的次數也許很多,只偶而錯一兩次,結果還是難以承擔的。如果決策方式採用「不確定預報與風險管理」的觀念,則可能常常有小花費有如繳保險費,可以避免大災難而毫無準備的「大災損」(有備無患),總體評估下來是可以顯現有「風險管理」的決策,損失比較小。
令人擔憂的是媒體扮演的角色,屢屢鼓勵首長去追求「零損失」的決策模式,而以「神」稱之。要知道即使決策經常是正確的,但是總有錯誤的時候,因為他使用的資料是不確定的,當災難來時,只因為缺少「風險管理」的觀念,而未作準備,民眾可能會因此遭受人命、財產的損失就更擴大。決策者一定要瞭解今天科技的能力極限,有「不確定性」就要考慮「風險」,時時要以蒼生為念才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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