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教育部2018年8月起,對六都以外的15縣市推動準公共化幼兒園,家長將小朋友送托的和符合要件的私立幼兒園,每月學費「最高不得超過4500元」;加入的私立幼兒園僱用的教師及教保員每月薪資不得低於2萬9000元;但全教總等日前批評有幼兒園超收費用、教保員薪資也未達標等。教育部今(22)日表示,下月將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全國6000多所公私立幼兒園收費項目及金額,民眾及家長可透由公告內容查核各園收費情形。
教育部今日解釋,準公共化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政府每月實質補助不低於2500元,以一學期5萬4000元的某準公共化幼兒園為例,除以一學期共6個月,每月收費9000元,家長交4500元,教育部補助4500元,但不包括課後留園費、交通費等。對於幼兒園收費規定本來就定有延長服務費用者,教育部說可以持續收費;而沒有該項收費者,也不會因加入準公共機制而增收費用。
加入準公共化幼兒園的教保員、教師薪資至少要2萬9千元以上,教育部說不包含助理教保員,這2萬9千元包括薪資及經常性給與,不包括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教育部補助的導師職務加給與教保費。另外若有加班事實,幼兒園也應給與加班費或約定補休等。教育部表示,為確保教師、教保員勞動權益,將會採跨部會比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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