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加強取締公車站違停 最高可罰1200元

新北加強取締公車站違停 最高可罰1200元 | 華視新聞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開車在路上,千萬不要為了一時自己方便而違規!有些人常會臨停在公車停靠區,往往造成公車無法正常停靠,甚至有時造成重大車禍。新北市政府針對停在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者,加重罰鍰,同時推動科技執法、加強取締。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陳建成表示,將車輛停放於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 不僅影響公車停靠上、下客,也造成車輛往來危險和用路人的不便。過去就曾發生因汽車違停公車站,導致公車無法靠站,2名女大生為閃避公車,與行駛在快車道的貨車發生擦撞, 導致後座女大生慘遭貨車輾斃。

陳建成表示,去年被檢舉違停公車站的件數,達2萬2264件,現已加重罰鍰至最高1200元,同時也要推動科技執法、加強取締。

陳建成提醒,民眾勿貪圖一時停車方便, 卻讓自己與其他用路人身陷危險當中,萬一因違停導致有人傷亡,恐怕還得負刑事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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