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抵用券已回收逾200萬張 估創3億內需消費

夜市抵用券已回收逾200萬張 估創3億內需消費 | 華視新聞
(翻攝經濟部)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經濟部推出的「夜市抵用券」取用相當踴躍,共印刷500萬張,目前已經回收超過200萬張!估已經創造3億元的內需消費。

夜市券已創3億內需 花蓮東大門夜市居冠

經濟部在臉書貼出部長沈榮津和桃園市長鄭文燦,在夜市一起享用麻油雞的照片,內文提到「夜市券的回收已經堂堂超過兩百萬 張 ,估計可創造超過 3 億元的內需消費效益」!

經濟部統計,目前的收券冠軍的夜市是30多萬張的花蓮東大門夜市,繼續蟬聯夜市之王;另外,收券18萬張的高雄六合夜市及收券17萬張的台南花園夜市則分居第二、三名。後面還有宜蘭羅東夜市、台中逢甲夜市繼續追追追。

參加秋冬旅遊補助 每一身分證限領一次

經濟部表示,只要本國國民自由行,並且參加秋冬旅遊補助,入住旅宿店的業者會協助發放,每房、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每房發放200元共4張,每張面額50元,背面要有旅宿業者的店章才算有效,目前使用期限延長到1月底。使用不分平、假日,但是不得換現,也無法找零。

跨區不能用! 可使用地區規範看這

抵用券使用的地區將劃分為北、中、南區。北區是指北北基到桃園、新竹;中區是指苗栗到雲林;南區是指嘉義到屏東,各區拿到的抵用券只能該地區夜市消費。舉例來說,新竹拿到的抵用券,可以在台北的夜市消費,但不能在高雄的夜市消費;在嘉義拿到的夜市抵用券,可以在台南的夜市消費,也能拿去高雄的夜市消費。而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的抵用券全台都可以使用,不受跨區限制。也就是說,若是在花蓮的民宿領到夜市抵用券,全台的夜市皆可以消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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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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