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口罩出國要留意 2品項禁出口

郵寄口罩出國要留意 2品項禁出口 | 華視新聞
口罩管制出口期間,民眾要留意管制條件,否則不能郵寄到國外。(資料照)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今(30)日宣布,因應口罩管制出口,民眾自1月24日起至2月23日交寄國際郵件內容物為口罩時,只要是經濟部公告的「紡織材料製口罩及過濾效果94%及以上」及「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等2項管制禁止出口貨品,除非取得經濟部國貿局核發輸出許可證,否則禁止出囗或郵寄。

依經濟部公告實施管制 2項口罩禁出口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說明,依經濟部109年01月23日經貿字第10908000000號公告,「紡織材料製口罩及過濾效果94%及以上」及「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等2項管制出口貨品,除非取得經濟部國貿局核發輸出許可證,否則管制期間內禁止出囗或郵寄。

非屬經濟部公告材質口罩 價值逾15萬要申報

另外,若民眾不了解口罩材質,請先向經濟部國貿局確認。不是屬經濟部公告材質的口罩郵寄出口,如果價值超過美金5000元(約新台幣15萬元)以上者,必須辦理報關出口。

郵寄要註明內容.數量等 若為管制貨品未申報不得出口

公告中指出,郵件發遞單及報關單上均應註明交寄內容名稱、數量、價值,提供出口海關查驗。如果經出口海關查驗出是經濟部公告管制出口或未辦理報關出口的口罩(價值逾5000美元),該類郵件不得出口並退回寄件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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